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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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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房山债权人起诉两审皆胜

2024-07-26 11:25: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王宁宁律师代理的北京房山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经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人(一审被告)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案中冠领律师的委托人两审皆胜。

沈哲因毛亮平(均为化名)拖欠140万借款本息,多次维权无果,甚至毛亮平在家中房屋被拆迁获得补偿后仍拒不偿清债务。2022年9月,沈哲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律师通过向法院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之诉,确认了毛亮平在拆迁补偿款中享有的份额,打破维权僵局,取得了重大进展。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房山债权人起诉两审皆胜

毛亮平因做生意需要资金,曾向沈哲借款140万元,并承诺按年利率15%支付利息。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毛亮平却并未按约还款。沈哲经多番催讨无果,于2021年8月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毛亮平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毛亮平给付沈哲借款本金140万元,并支付利息。但毛亮平并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沈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也因毛亮平名下并无财产而再次陷入维权僵局。

2022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某地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毛亮平父亲的宅基地及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需向被拆迁人支付腾退补偿款、补助、奖励、周转费等共计435万元,且毛亮平也被认定为被安置人员之一。

沈哲得知消息后,立刻再次催讨欠款,谁知毛亮平表示他并未领取任何补偿款,而是认领了4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积指标,等到安置房建好后,他愿意将其出售用以偿还欠款。沈哲闻言大为不满,认为毛亮平完全就是在“耍无赖”,于是直接向毛亮平的父亲主张还款,表示补偿款中有属于毛亮平的一份,他作为债权人有权进行追偿。

毛亮平的父亲则回复称,因家庭内部债务问题,补偿款发放后已经被他全部汇入了毛亮平大伯的账户,没有钱能替毛亮平偿还其他债务。沈哲强忍着怒气又找到了毛亮平的大伯,对方的反应也不出所料,表示他对侄子与沈哲之间的债务不具有返还义务,当场拒绝了沈哲的要求。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房山债权人起诉两审皆胜

万般无奈之下,沈哲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大吐苦水后希望律师能帮他想想办法。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宁宁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综合在案证据制定出“阶梯式”维权方案,代理沈哲先后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之诉、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冻结毛亮平大伯名下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撤销毛亮平父亲与大伯之间的赠与,并在毛亮平等被安置人员中分割拆迁补偿款。

在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之诉中,冠领律师向一审法院提出:毛亮平未按生效民事判决书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作为被执行人,在房屋腾退后亦未主动与其他共有人明晰各自所享有的拆迁利益,损害了沈哲的财产权益,因此沈哲有权代位提起析产诉讼,对毛亮平应享有的40平方米安置房面积,按其在总安置面积中的比例,对435万元补偿款进行分割。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435万元补偿款由所有被安置人员共同共有,其中毛亮平享有126.4万元。

毛亮平对一审判决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提出他并非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不应享有相关拆迁利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予撤销。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毛亮平属于被安置人口,应当享有相应拆迁利益,毛亮平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同样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毛亮平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其他诉讼仍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稳步推进,沈哲对最终维权成功要回欠款的信心也越来越足。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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