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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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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离婚纠纷助委托人调解离婚

2024-07-19 11:12:4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晓晖律师、颜彦律师代理的广东广州离婚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原告(委托人)与被告自愿离婚。

2024年5月,由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顺利落幕。经冠领律师的努力,顺利解决了立案问题,帮助委托人冯荣盛与妻子孟薇调解离婚。

冯荣盛与孟薇于1996年8月6日登记结婚,后两人一起到广州发展。然而,梦想与现实的碰撞却让他们措手不及。孟薇求职屡屡碰壁,而冯荣盛虽很快找到一份工作,但薪资不高,只够两人勉强糊口。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离婚纠纷助委托人调解离婚

一次次的挫败让孟薇渐渐丧失斗志,她不再积极求职,就算工作也是一些短暂的兼职。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了冯荣盛一人身上,他逐渐感到力不从心。

孟薇的消沉,冯荣盛的疲惫,如同两把锋利的刀,不断切割着他们曾经坚固的情感纽带,争吵、冷战,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常态。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经过反复深思,冯荣盛决定离婚。孟薇得知后非常愤怒,她认为自己是陪着冯荣盛出来闯荡,才离开了家乡,现在冯荣盛却嫌她“碍事”要离婚,两人因此再度发生争吵。冯荣盛表示自己愿意给孟薇一定的补偿,可孟薇情绪激动,离婚的话题在两人间完全无法进行。

无奈之下,冯荣盛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李晓晖律师、颜彦律师承办此案。

既然要起诉离婚,向哪里起诉便是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通过沟通,冠领律师了解到,冯荣盛和孟薇虽在广东生活,但两人户籍都在陕西安康。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很好理解,便是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除住院就医外,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也就是说,只要证明广州为孟薇的经常居住地,便可以在广州提起诉讼,降低诉讼成本。于是冠领律师便立即前往办证中心查询孟薇的居住信息,但系统里并未查到。律师便又指导冯荣盛前往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等地方开具孟薇在广东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但因为多方面因素,冯荣盛也没有成功拿到证明。难道只能跑回老家去打官司吗?开局不顺的与将会面临的高昂成本让冯荣盛心急不已,冠领律师及时安抚他的情绪,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离婚纠纷助委托人调解离婚

通过积极与当地法院沟通并说明情况,当地法院最终受理了案件,组织冯荣盛和孟薇调解离婚。但调解期间孟薇并不配合,冠领律师从冯荣盛希望尽快离婚的心愿出发,多次与孟薇协商,从法律与情感出发,劝导她放下个人情绪,冷静处理离婚问题。

最终,孟薇终于同意离婚,双方达成调解。2024年4月,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冯荣盛和孟薇自愿离婚。(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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