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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11:08: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玉江律师代理的上海闽行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撤销本案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相对人)的诉讼请求,上诉人(原审被告、委托人)的上诉请求获得全面支持。
房产继承问题使得继兄弟对簿公堂,兄长郭文杰因被“诓”签下不合理协议一审失利,为维护权益委托冠领律师代理上诉。2024年1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支持了郭文杰的上诉请求,撤销了一审判决。
郭文杰与陈峰因父母再婚成为继兄弟。2008年5月,父母卖掉老房,在上海闵行某小区同一层购买了301室与303室,其中301室登记在陈峰名下,303室登记在郭文杰与父母三人名下。
购买房屋后,本着一碗水端平的想法,父母立下生前遗嘱,载明待他们去世后,303室房屋归郭文杰一人所有。陈峰也作出承诺书,表示他自愿放弃303房屋的继承权。然而,和睦下暗藏的私心,却让事情变得复杂又充满争议。
2009年8月,父亲在未与众人商量的情况下又设立公证遗嘱,表示要将303室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交由他亲生儿子陈峰继承。待父母均去世后,陈峰便将自己的承诺抛之脑后,以遵从父亲遗愿为由,主张继承303室房屋份额。
郭文杰自然不愿,经过多次详谈,陈峰说了“真心话”,他称表示自己不放弃303室份额主要是妻子不同意,为了兄弟感情,他建议郭文杰配合他签一个“假”协议,让他回家好交代,也让事情尽快解决。
郭文杰不疑有他,配合签下了《放弃遗产及办理过户房产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其中约定虽陈峰放弃303号房继承权,但若郭文杰出售房屋,需支付陈峰110万元售房款。
既然说是“演戏”,两人便仅签了一份协议,陈峰拍照后,郭文杰当场就将《协议书》烧掉了。兄弟二人握手言和,家中回复平和,一切仿佛又回到曾经兄友弟恭的日子,殊不知,这都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2022年11月,郭文杰将303室出售,得款290余万元。售房款还没拿热乎,陈峰就再度变卦,一纸诉状,将郭文杰告上法庭,要求按照约定分得110万售房款。凭借着父亲的遗嘱和《协议书》的照片,陈峰的诉求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
面对弟弟一再反悔的行为与诉讼失败的结果,郭文杰内心被失望与愤怒裹挟,他觉得自己“有理说不清”,为了维护权益,他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李玉江律师承办此案。
接手案件后,经过与郭文杰深入沟通,冠领律师敏锐地发现了一个突破点——在签订的《协议书》背面,两人还对继承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约定。郭文杰表示不解,《协议书》已经销毁,就算他主张有补偿协议也没有证据,律师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一个细节呢?
冠领律师指出,既然要上诉维权,便要有的放矢。一审法院将《协议书》作为了定案依据,而补充约定的存在,便说明陈峰提供的《协议书》的照片证据并不完整,而现在双方都无法提供原件,且签订时双方说好了是“演戏”,并非真是意思表示,故该《协议书》的照片不应被采纳成为定案依据。
“假”协议的问题有了解决方案,那父亲留下的“真”遗嘱又应该怎么办呢?冠领律师全面分析后也迅速找到了方向。
本案中,郭文杰父母的生前遗嘱已经确定了301室与303室的归属问题,这份遗嘱再结合陈峰签订的承诺书,实际上系一整份家庭内部协议,是家庭所有成员对家庭财产的分配做出的约定,各方均应遵守,后父亲未经其他家庭成员一致同意,擅自修改其中的条款,实际上违背了整体家庭意愿和约定,有违公平原则。
根据上述分析,冠领律师又指导郭文杰收集补充了相应证据,随后代理其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中,冠领律师准备充分,据理力争,经过全面审查,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为陈峰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撤销了一审判决。
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是郭文杰对此次诉讼经历最大的感触。在冠领律师细致全面的帮助下,这场房屋继承纠纷落下帷幕,郭文杰不仅顺利保住了290余万元的房产权益,也终于“扬眉吐气”,排解了心中的愤怒与郁闷。案件结束后,他特意送上锦旗表达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