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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14:03: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冠松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合同纠纷案,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案涉房屋归原告四(委托人)所有,其余原被告和第三人均应当配合过户,原告四仅需向第三人支付20万元。
“买”下父母老房为母亲养老送终,却因四弟不配合,委托人多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2024年4月,经北京冠领律所律师代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委托人诉求,困扰其多年的过户问题顺利解决。
冯家共有四个儿子,冯国臣是家中老二。冯国臣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老房。2016年11月,考虑到自身养老问题,冯国臣的母亲将四个儿子叫到一起,签订了《家庭协议》。约定将房屋作价200万卖给冯国臣,由其为母亲养老送终。
同时约定这200万作价中,有20万作为生活费补偿给冯国臣,有80万均分给四兄弟的子女,还剩余100万,作为母亲养老、看病就医所用。四兄弟中冯国臣手头最为富裕,能够按照协议支付众人补偿款,因此,这一家庭协议得到了家庭成员的一致同意。
2017年4月,为方便房屋过户,众人决定在律师的见证下再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将《家庭协议》中的“买卖”以“赠与”形式规范表达。因四弟冯建秋当时出门在外,冯国臣便仅与母亲、大哥、三弟达成了协议,而这看似不起眼的缺席,却成了本案纠纷的源头。
返回北京的冯建秋看房屋价格有上涨的苗头,对200万的作价有了不满。他以自己未签订《赠与协议》为由,既不收20万的补偿,也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面对四弟的“耍赖”行为,冯国臣无可奈何,过户一事只能一拖再拖。
直到2024年,冯国臣母亲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看着床前没有拿到房产仍尽职尽责照顾她的二儿子,她又欣慰又愧疚,为不让房产归属被拖成一笔“糊涂账”,她鼓励冯国臣寻求法律帮助。
经过深思熟虑,为避免过户问题随着时间拉长变得更难处理,冯国臣决定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遂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接受委托,指派李冠松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掌握案情与证据后,为达到督促冯建秋尽快履行协议约定的目的,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向冯建秋住所地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家庭协议》是对家庭财产处置的一种合意。从《家庭协议》的内容可以看出,众人对涉案房屋的归属、售房款的支配,以及冯国臣母亲的养老问题达成了共同的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
而《赠与协议》签订的目的是办理过户手续,且约定内容与《家庭协议》并不冲突,《家庭协议》不因《赠与协议》的签订而失效。现除冯建秋,其余人都同意继续履行《家庭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冯建秋应当恪守承诺,履行约定。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冯建秋限期协助冯国臣办理房屋过户。
法院的判决为这场因为利益而产生的家庭纠纷画上了句号。冯建秋为自己不顾亲情计较利益感到羞愧,郑重向家人们表达了歉意。能够顺利维权并与四弟重修于好,冯国臣感谢冠领律师在整个案件中的付出与努力,特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