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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11:15: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兵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离婚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委托人)和被告离婚,两个儿子归被告抚养,原告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各自负担财产和债务,针对一套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原被告各自享有50%份额。
婚姻关系的维系不仅仅基于爱情,更需要责任与忠诚。然而,当一方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的基石,寻求法律的庇护便成了另一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必然选择。2024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在冠领张兵律师的代理下,委托人石媛媛终于和汪杰顺利离婚。
石媛媛与汪杰于2007年9月在安徽省六安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价值观不合频繁争吵。汪杰婚内出轨,还瞒着石媛媛欠下巨额债务。尽管双方感情不深,结婚后也是各过各的,但是汪杰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是伤害到了石媛媛。担心债务波及自身,石媛媛和汪杰大吵一架,自2021年底起,两人开始分居,两个孩子随汪杰生活。
石媛媛觉得分居不是办法,她下定决心要离婚,遂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初步研判案情后接受委托,指派承办过多起离婚案件的张兵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深刻理解,迅速制定了全面的代理策略。律师首先聚焦于证明婚姻破裂的事实,通过指导石媛媛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租房合同、汪杰和情人的聊天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清晰展现汪杰的不当行为,确立了离婚的法定理由。
同时,针对汪杰的经济状况,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其真实收入及债务情况,为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争取有利条件。律师通过调取婚后石媛媛和汪杰各自的收支状况,证明二人婚后各过各的,夫妻财产并不混同。唯一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二人在2017年以石媛媛的名义购买的一套房屋。律师指出,石媛媛和汪杰应当各自对其享有50%的份额。万事俱备,冠领律师代理石媛媛提起离婚诉讼。
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石媛媛希望获得次子的抚养权,而汪杰坚持不同意并对抚养费数额提出异议。律师提前帮石媛媛分析,两个儿子一直跟随汪杰生活,维持现状更有利于其成长,抚养权最后可能归汪杰,但抚养费用可以争取少付或不付。
庭上,正如冠领律师预料,法院倾向于由汪杰抚养两个儿子。冠领律师随后提出,在这段婚姻中,汪杰作为过错方,在感情方面婚内出轨,在经济方面欠下巨债,他的行为深深伤害到了石媛媛。希望双方各退一步,石媛媛同意由他抚养儿子,同时石媛媛不支付抚养费用,享有探视权。
汪杰自知理亏,同意了冠领律师提出的建议。根据双方的意见,综合考虑财产状况,法院判决石媛媛和汪杰离婚,两个儿子归汪杰抚养,石媛媛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各自负担财产和债务,针对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各自享有50%份额。
本案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弱势方权益的保护,也彰显了律师在解决复杂家庭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冠领律师用行动再次证明了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专业律师的价值所在。(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