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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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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故意伤害罪案,委托人获得不起诉决定

2024-06-01 09:43: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磊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涉嫌故意伤害罪案,经由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因情感纠纷打伤他人的委托人不起诉。

2023年,在深圳工作的李仁强与女友的前男友发生争执,致对方轻伤一级。李仁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后,他的家属找到冠领(深圳)律所代理辩护。接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的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多方沟通,寻求转圜,近日帮助李仁强在两次取保候审后,获得了不起诉决定。

李仁强是广东揭阳人,在深圳某健身房工作。因与同事王某合作较多,相处时间较久,他们在日常相处中逐渐产生感情。2023年5月20日,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之后,李仁强通过查看王某手机,发现王某的前男友陈攀还在纠缠她。

冠领律师广东深圳涉嫌故意伤害罪案,获得不起诉决定

李仁强不愿看到这样的局面,数次在微信上与陈攀沟通,但每次都不欢而散。2023年10月的某一天凌晨,他们三人在王某住所附近的停车场碰面。两个男生很快开始了争执。争执中,陈攀用手拍打李仁强的脸部。李仁强认为这一举动带有侮辱意味,随即挥拳打向陈攀的头部、脸部,继而与陈攀相互拉扯。

停手后,陈攀的面部已有多处挫伤。李仁强担心陈攀会叫来帮手,随即带王某离开了现场并主动报警。之后,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及医学鉴定,陈攀右侧眼眶内壁、下壁骨折,面部、眼部挫伤,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李仁强体表、手部挫伤,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实施的行为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应先行拘留。

李仁强的家属知情后焦急万分,随后根据朋友的推荐,咨询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张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广东深圳涉嫌故意伤害罪案,获得不起诉决定

在接手的案件初期,冠领律师团第一时间申请进行了律师会见,通过与李仁强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李仁强的个人情况。经过细致的分析,冠领律师明确指出,该案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虽然存在一定的冲突,但社会危害性并不大,而且被害人陈攀在事件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基于这些发现,冠领律师成功说服公安机关对李仁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他赢得了自由。

李仁强被释放后,冠领律师充作沟通的桥梁,积极指导李仁强与陈攀进行和解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冠领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合情合理的谈判,最终帮助李仁强以6万元的赔偿金争取到了陈攀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随后,案件进入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冠领律师继续指导李仁强进行认罪认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向检察院提出李仁强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这些论据和观点帮助李仁强在这一阶段继续被取保候审。

同时,冠领律师还积极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进行沟通,通过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和当事人的情况,争取检察官对案件的理解和支持。最终,检察院经过审查,依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决定对李仁强不起诉。(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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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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