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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09:31:2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刘小明律师、张亚平律师代理的江苏宿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经由江苏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委托人)支付89万元商铺购房款的诉讼请求。
近日,江苏省某县人民法院就洪燕与正丰房地产公司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判决驳回了正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所有请求。
洪燕家住江苏宿迁,为人敞亮。2011年10月,她决定与朋友郑涛合伙开设正丰公司,两人共同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并盘算着建设商场。此后,洪燕向当地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缴纳土地款,共计145万元,她期盼着自己能够在这个行业中大展拳脚。
然而,该项目的收益并非如其预料那般可观。尽管两人付出很多努力,但公司经营仍处亏损状态。为此,洪燕和郑涛商议,她想退出公司运作并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郑涛。
转股时,两人口头约定,等公司情况好转,正丰公司须向洪燕归还她 145 万投资款,外加利息。2013年初,正丰公司慢慢有了起色,商场项目迎来新的机遇。
闻听此讯,洪燕立即联系郑涛,并提出公司既然步入正轨,他也应兑现当初转股的承诺,归还145万投资款,利息按土地款的百分之百计算。郑涛表示:“目前要先缓一缓,公司还需资金运行,暂时拿不出太多。”随后,他向洪燕出具借条,上面写明在2014年12月前偿还洪燕投资款及利息共320万元。
看在昔日共事的情面,洪燕爽快答应。眼瞅商场热浪再起,洪燕萌生购置商铺的想法。于是,她与郑涛商议用两套商铺抵偿部分债务。之后,洪燕以89万的价格顺利拿下。
没想到,商铺的土地产权证竟办不下来。原来,正丰公司因资金断链陷入破产危机,已向法院申请重整,产权登记受此影响,暂无法办理。得知真相,洪燕当即前往正丰公司讨要说法。可郑涛却一反常态,不仅对洪燕置之不理,还反咬一口,将她告上法庭。郑涛声称借条子虚乌有,洪燕根本没交过89万商铺购置款。
面对郑涛的行为,洪燕一下就懵了。冷静下来后,她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为应诉,刘小明、张亚平两位律师受律所指派共同承办此案。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两位律师就涉案资金流动去向进行核实。律师发现洪燕最初缴纳的145万已实际交付,有证可查。同时,律师根据洪燕提供的借条作出研讨,借条上虽标注320万为正丰公司因周转不灵向洪燕借款,但实质上是洪燕与郑涛依照约定计算的投资款及利息。基于此,两位律师确定了应诉方案,并代洪燕出庭发表答辩意见。
开庭当日,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洪燕当年斥资145万投入到涉案商场项目,转股时曾约定来日正丰公司须向她尽数偿还,连带支付利息。借条所注320万款项符合该事实,金额基本对应。其次,89万商铺购置款已从借款中抵偿,理当视作洪燕全部付清。最后,双方确认债权债务时在2013年,正丰公司十年后才针对异议提起诉讼,已超诉讼时效。综上,望法院予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如所请。冠领律师逻辑缜密,将法律条文运用自如,在其据理力争下,洪燕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次胜诉也为洪燕要回欠款打下坚实的基础,后续,她将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其处理债务纠纷。
(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