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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14:13: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浙江湖州的张萍预定的商品屋,被开发商出售给他人,并拒绝退还定金。张萍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帮张萍拿回购房定金。
张萍浙江湖州人,2021年10月,她计划在天润公司认购一处商品房,并支付了4万元购房定金。在付款后不久,她发现天润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于是,她找到该公司索要说法,但天润公司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张萍并不是很满意。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没能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来,张萍出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此事便一直拖着没有解决。转眼间到了2023年12月,张萍再次找到天润公司协商解决购房一事,然而,这次她得到的消息却让她更加愤怒:心仪的房屋已经另售他人。不能交付预期购买的房屋,定金总该退还吧!当她要求天润公司退还已支付的4万元定金时,天润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不愿退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萍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律所研判,委派王芮律师承办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发现张萍的定金合同和聊天记录等重要证据竟然全部丢失了。这一发现让冠领律师感到十分棘手,因为在立案时,法院往往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认定案件的性质和事实。如果缺乏这些关键证据,法院很可能会将案件退回,导致张萍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面对这一困境,冠领律师通过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方式与开发商进行诉前调解,并将通话内容作为证据补充。在经过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后,张萍的案子终于得以立案。除此之外,冠领律师还发现,双方未能签定购房合同,也有一部分是张萍自身经济原因。为此,冠领律师向张萍详细地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规定,告知张萍若想拿回全部定金,会有一定难度。随后,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张萍表示了解,随后,冠领律师根据掌握的证据,代理张萍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天润公司辩称:双方未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张萍自身原因造成的。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双方未能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在于双方未能就付款方式和期限、交房时间和标准、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达成一致,导致无法达到张萍的购房目的,根据法律相关,此事由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天润公司应将定金返还给张萍。现双方未能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润公司应当依法向张萍退还预付的购房定金。
面对冠领律师拿出的证据,天润公司显得力不从心,主动提出调解的请求。张萍在与冠领律师商量后,同意了天润公司调解的请求。随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天润公司返还张萍购房定金两万元。
通过此案,提醒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