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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11:13: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袁月律师代理的北京顺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人(一审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判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委托人)返还购房款53万元。
2019年5月,梁文斌购买了一处位于北京顺义农村的房屋,后该房被行政机关以违建为由强拆。梁文斌要求卖家孙嘉良退款无果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判决孙嘉良限期返还53万元购房款。孙嘉良不服提起上诉后,亦被二审法院驳回。
2019年5月,梁文斌与孙嘉良签订了一份《房屋使用权属转让协议》,购买孙嘉良在北京顺义农村建设房屋的剩余年限使用权及拆迁补偿权,双方约定若在该房屋所有权属期限内发生征地拆迁,则所有补偿款全部归梁文斌所有。
2023年5月,上述房屋被当地镇行政机关认定为违章建筑,在张贴限拆决定书、强拆公告、强拆决定书等文书后,组织人员将该房屋强制拆除。梁文斌认为孙嘉良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导致他签约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要求解除协议,退还购房款。
孙嘉良此时却称该房屋亦是他从他人处购买,当时相关手续都是合法有效的,至于该房屋是否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和当地政策变化有关,不应以此认定转让协议无效,且在梁文斌支付购房款、孙嘉良交付房屋后,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因此梁文斌无权要求他退还款项。
梁文斌多次与孙嘉良协商无果,于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袁月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深入分析了《房屋使用权属转让协议》的性质,指出梁文斌并非案涉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双方就该房屋的转让所签订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梁文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孙嘉良应当将收取的相应购房款返还梁文斌。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建议,判决孙嘉良限期返还梁文斌购房款共计53万元。
孙嘉良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梁文斌对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十分信服,继续委托代理二审应诉。在二审过程中,孙嘉良以一审法院存在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法院经核实后发现其主张并不存在事实依据,认定其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故于2024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作出后,梁文斌向冠领律师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内心的感谢之情。(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