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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北宜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

2024-05-13 11:50: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达成调解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郝芳颖律师代理的湖北宜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由湖北省宜昌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用人单位)限期向原告(委托人)支付误工费2万元。

2022年7月,五旬女工周梅在上班时左腕被割伤,出血不止。治疗结束,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将事故责任全部归咎到周梅身上。周梅多次索偿均无所获,特委托冠领律师介入。近日,由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湖北宜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顺利结案,冠领律师成功帮周梅获赔2万元。

冠领律师代理湖北宜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

周梅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末,家住湖北宜昌。2021年初,她与乘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乘丰公司派遣到某陶瓷公司工作。入职后,周梅一直兢兢业业,从无缺勤。

2022年夏天,周梅在工作时左腕不慎受伤,鲜血直流。身边的工友见状,赶忙将周梅送往医院紧急治疗。度过险情后,周梅将自身情况告知陶瓷公司并申请了病假。

次月,周梅康复出院,要求陶瓷公司就误工费作出赔付。对方声称:“与周梅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乘丰公司,自己没理由出误工费!”周梅听后,便又找到乘丰公司商谈赔偿事宜,怎料乘丰公司完全不予理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梅遂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郝芳颖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与周梅沟通案情。经了解,周梅住院20天所产生的医疗费已由陶瓷公司支付,周梅仅想拿到误工费。明确其核心诉求后,律师就周梅误工费赔付由谁承担作出分析:“原则上,乘丰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周梅构成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承担误工赔偿。”

鉴于周梅受伤是在给陶瓷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可将陶瓷公司一同列为被告,以求稳妥。随后,周梅听从了冠领律师的建议,将乘丰公司与陶瓷公司起诉到法院。

冠领律师代理湖北宜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

开庭当日,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乘丰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周梅负有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虽然陶瓷公司对周梅的工作进行直接管理和指挥,但乘丰公司不能因此而免除其法定责任。

其次,陶瓷公司作为周梅实际工作的安排者,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己方在此次工伤中不存在过错。尽管陶瓷公司及时支付了周梅受伤的医疗费,也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完全免责。故乘丰公司应支付周梅的误工费用,陶瓷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冠领律师的循循劝导下,乘丰公司认识到,逃避责任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对企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在权衡利弊之后,乘风公司决定主动寻求调解。考虑到乘丰公司与陶瓷公司的长期合作,乘丰公司愿意独自承担误工赔偿,周梅表示同意。本着巩固双方已达成的共识,律师针对赔偿金额作出斡旋。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约定由乘丰公司限期向周梅支付全部误工费2万元,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冠领律师张弛有度,精准地把握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促使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这不仅为周梅减少了诉累,还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激化。前不久,周梅致电冠领律所,她说道;“误工费现已全部到账!”言语中尽是喜悦之情。

(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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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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