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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7:06: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范永飞律师代理的浙江嘉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经浙江省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被告公司在扣除违约金后向委托人返还购房款20.5万元。
2023年12月,冠领律师代理浙江嘉兴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帮助因病重急需用钱的委托人解除合同并拿回20.5万元购房款,大幅降低损失的同时,委托人的经济压力也得到了有效缓解。
2023年4月,李芸芸与阳光置业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购买了一套位于浙江嘉兴某县城的商品房。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124万,李芸芸交付了28.6万元首付并办理了贷款。
同年七月,李芸芸感到身体不适,前往当地医院就诊,不料却得知自己身患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因本身收入较低,负担每月医药费对她来说已是勉强,更不要说背上沉重的房贷。
无奈之下,李芸芸找到阳光置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是否能解除合同并返还28.6万元的首付款。因《房屋预售合同》中并未将“重大疾病”列为解除事由,工作人员拒绝了她的请求。
多番沟通无果,李芸芸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经初步研判,律所指派了在合同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范永飞律师代理案件。
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决定从“不可抗力”角度入手争取解除合同。考虑到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将“重大疾病”列为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且各地司法判例对此的观点也各不相同,为降低后续诉讼风险,冠领律师在进行充分案例讨论后,形成了“以诉促调”的代理方案。
与此同时,冠领律师主动与阳光置业公司取得联系,告知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希望双方能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各自让步,以免矛盾愈演愈烈,损耗双方时间和精力。经过多次沟通,阳光置业公司态度终于有所动摇,同意进行调解。
冠领律师果断抓住机会,在全面整合案件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代理李芸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庭审中表明调解意向。
调解过程中,阳光置业公司表示希望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指出剩余购房款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已构成逾期付款,李芸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冠领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指出李芸芸身患重病且收入较低,无力负担后续贷款,若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其生活难以为继,另一方面从《民法典》相关规定入手,表示该情况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和无法预见的风险,依法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经冠领律师居中斡旋,阳光置业公司在权衡利弊后做出让步,同意在扣除8.1万元违约金后,退还剩余20.5万元首付款。
目前,李芸芸已顺利拿回20.5万元购房首付款,摆脱巨额房贷的同时,经济压力得到缓解。对此结果,她非常满意,能顺利拿回绝大部分钱款,更是超出了她的预期。为表感谢,李芸芸特意致电冠领律师以表感谢。(文中公司、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