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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10:55: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儿子离世,前夫竟出面要求继承儿子名下价值460万房产的一半份额。日前,上海静安的常欣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她认为,前夫虽有继承权,但其所主张的份额并不合理。本案在冠领律师努力下,前夫最终仅拿到房产总价值25%的折价款,常欣的合法权益终得维护。
常欣是上海静安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常欣与魏海结为夫妻,后常欣诞下一子魏小磊。生育后,常欣与魏海一起赴海外留学,魏小磊则由外公外婆帮忙照看。
随着相处时间拉长,常欣与魏海逐渐发现彼此性格十分不和,矛盾纠纷越来越多。2004年,常欣与魏海登记离婚,约定魏小磊跟随常欣共同生活。离婚后,常欣带着刚满15岁的魏小磊改嫁他人。
魏小磊因常年与祖父母一起生活,祖孙之间感情十分深厚,2006年,外公赠予魏小磊位于上海静安某处的一套房产,如今,该房产价值460万元。
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8月,魏小磊在一次运动后猝死,生前未留下遗嘱。得知魏小磊去世的消息,魏海通过电话联系到前妻常欣,主张继承魏小磊名下房产的一半份额,要求常欣向他支付房屋价值的50%折价款,即230万元。
对于魏海的主张,常欣认为,魏海虽有继承权,但魏小磊的继父也有继承权,魏海不应分得案涉房产的一半份额,只能分得三分之一份额。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常欣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方媛律师、江斌律师承办此案。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代理常欣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开庭审理时,冠领律师通过与魏海的庭审发问,指出其并未向魏小磊支付过抚养费的事实,并从房产登记角度证实魏小磊取得房屋依赖于外公的赠与。
反驳魏海主张后,冠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魏小磊与继父之间进行交流互动的温馨贺卡、旅游记录、照片等,据此证明继父为了温暖并治愈魏小磊的心理疾病所作出的努力,证实继父已履行抚养责任,同时也证实了继父、母亲常欣符合《民法典》第1130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的条件。
同时,冠领律师还通过固定魏小磊与母亲常欣、继父的居住情况,证实魏小磊一直与母亲常欣及继父共同生活,依赖于二人的照顾,而生父魏海在其成长期间未有实际付出。
此外,冠领律师在庭前与常欣沟通时曾了解到,魏小磊生前患有癫痫及严重的心理疾病,且一直在接受治疗。得知这一情况后,冠领律师迅速向法院申请了四份调查令,准备调取相关证据。在调取到医院记录后,冠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魏小磊详尽的就诊记录,以此证明魏小磊因患有严重阻碍劳动就业的疾病,不仅在未成年时期需要人照顾,同时成年后仍需要家人照顾的事实,从客观上拉长了魏小磊被照顾的时间,指出母亲常欣及继父对魏小磊履行了更多抚养义务。
在证据和诉讼策略的加持下,冠领律师成功使法庭将继父追加为被告(继承人)。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魏海仅获得案涉房产总价值25%的折价款。
本案中,冠领律师积极取证,准备充分,有理有据反驳委托人前夫的主张,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帮助委托人获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减少100万元折价款支出,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