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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10:31:2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志明律师代理的广东河源故意伤害罪案,经由广东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打人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打人者限期赔偿委托人2.6万元。
2023年,在广东河源某工地,木工王俊杰与油漆工蒋福因施工顺序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俊杰手臂骨折。在事后的和解过程中,蒋福未能按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为此,王俊杰委托了冠领(深圳)律所为其提供法律支持。经过申请撤销刑事谅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程序,冠领律师成功帮助王俊杰要到合理赔偿款。
2023年8月,在广东河源一建筑工地的五楼,木工王俊杰正在使用木工切割台进行作业。油漆工蒋福因需进入王俊杰所在房间进行喷漆工作,遂请求王俊杰暂停切割木板。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发生争吵。
随后,蒋福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自行接通喷漆机电源开始工作。王俊杰为阻止其行为,拔掉电源,但蒋福随后再次接上电源。当王俊杰再次拔断电源时,蒋福使用拳头对王俊杰进行了攻击,随后双方发生互殴,王俊杰胳膊被打骨折。
经鉴定,王俊杰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蒋福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随后蒋福被警方立案侦查。2023年9月,蒋福以赔偿8万元的条件,与王俊杰在当地公安局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并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然而,后续蒋福经多次催促,都未向王俊杰支付赔偿款。
11月,迟迟要不来赔偿款的王俊杰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他能否撤销谅解,并要到赔偿款。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张志明律师承办此案。
针对王俊杰的诉求,冠领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被害人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故而和解协议必须建立在双方真实、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且赔偿必须实际到位。如果犯罪嫌疑人中途反悔,不履行赔偿义务,那么被害人有权撤回谅解,恢复原有的诉讼权益。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不会被认定具有获得刑事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王俊杰对这一解释表示认同,并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王俊杰向审查案件的检察院提交了撤销谅解申请以及关于对蒋福从重处理的申诉。检察院经过审查,同意王俊杰的申请,并依法提起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公诉。随着刑事诉讼的展开,冠领律师紧接着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为王俊杰争取合法权益。
诉讼中,冠领律师对王俊杰的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支出进行了详细举证,另外表示根据医生的建议,王俊杰受伤手臂的恢复时间在3个月左右,所以蒋福应向王俊杰支付3个月的误工赔偿。
经过审理,法院在认定蒋福具有自首情节(在王俊杰报案后仍在现场等待)的基础上,判决蒋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同时,法院针对赔偿事宜,判决蒋福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王俊杰支付2.6万元。王俊杰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而蒋福的犯罪行为也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