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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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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女子转贷被拖延还款,冠领律师及时介入助其讨回53万款项

2024-04-29 14:33: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女子好心借钱给朋友助其缓解经营压力,不料朋友狮子大开口,陆续向女子借款多笔,还要求女子套取银行贷款转贷。日前,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上海奉贤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迎来胜诉结果。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朋友限期偿还女子53万元款项。

  女子名叫孙志娟,与朋友姚新超自幼相识,两人都是上海奉贤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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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的一天,孙志娟突然接到了姚新超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姚新超称两人许久未见,以此为由约孙志娟一起吃饭。听到姚新超的话,孙志娟有些疑惑:不是前两周刚见过一次吗,怎么成许久未见了?疑惑的念头一闪而过,既然是朋友邀约,孙志娟哪有不去的道理,便应了下来。

  席间,姚新超才表明来意。原来,姚新超的公司因经营不善,急需资金周转,此次请孙志娟吃饭就是为了向她借10万块钱。见朋友有困难,热心肠的孙志娟当即表示借钱给姚新超。当日,孙志娟向姚新超转账10万元,姚新超向孙志娟出具《借条一》。

  孙志娟本以为姚新超很快就会把这钱还上,没承想,没过多久,姚新超再次联系到孙志娟,想再借一笔钱。孙志娟无奈地表示自己也不剩多少存款了,委婉地拒绝了姚新超的借款请求。不料,姚新超提出让孙志娟去银行贷款,并承诺每月贷款由姚新超自己还。念及多年情分,孙志娟再次答应下来。

  起初,姚新超还能按月向银行还款,但过了几个月后,姚新超便开始拖延还款。在孙志娟催促下,姚新超再次出具《借条二》,确认未还清贷款数额为43万。

  尽管出具了《借条二》,但姚新超仍没能如约还款。后来,孙志娟听说转贷行为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她担心自己的钱真的会要不回来,便决定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经朋友介绍,孙志娟来到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要回出借款事宜。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孙志娟与姚新超已达成借贷合意并实际履行,姚新超依法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返还借款。姚新超拖延返还孙志娟借款的行为显属违约,已严重侵害孙志娟的合法权益。整理完相关证据后,本案律师代理孙志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姚新超返还53万元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本案律师向法庭指出:

  第一,对于《借条一》中所涉及的10万元,双方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姚新超向孙志娟借款后,理应按约偿还借款,但姚新超一直拖延还款,明显违约,其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对于《借条二》中所涉及的43万元余款,该部分款项均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孙志娟与姚新超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姚新超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本案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姚新超限期向孙志娟返还借款10万元,返还相关款项43万元。

  至此,孙志娟借出去的53万终于有了着落。面对性质不同的两笔款项,本案律师准确定性,最终使法院确定53万债权。有了这份判决书,孙志娟便有了保障,待期限届满后,她便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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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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