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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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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继承纠纷案被告方胜诉

2024-04-26 16:59: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需向被告(委托人姐弟)各支付7659.23元。原告的继承房屋诉求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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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秀丽姐弟的父亲去世之后,他们的继母方阿姨手持遗嘱,以自己可以继承老伴儿拥有的北京海淀一套老房的全部份额为由,主张她可以享有由老房翻盖的新房所有利益,李秀丽姐弟对此不予认可。方阿姨便将他们诉至法庭。李秀丽姐弟为应诉,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冠领律师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分析遗嘱内容、房产性质,代理李秀丽姐弟出庭发表的法律意见被法院采纳。2024年,方阿姨的诉求被法院驳回,同时判决她还需向李秀丽姐弟各支付7659.23元。

  李秀丽是北京海淀区人,上世纪50年代生人,母亲早逝,直系亲属只有父亲和弟弟。1994年,在她接近40岁的时候,父亲和附近单位同样退休的一位方阿姨登记结婚了。当时,李秀丽和她的弟弟都认为,父亲孤独多年,身边缺少陪伴和关爱,能有一位知冷知热的伴侣陪伴父亲度过晚年,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对此事表示了强烈的支持。

  1997年,李秀丽的父亲和方阿姨在合并计算二人工龄后,回购了一套位于海淀区的房屋。然而,不幸的是,四年后李秀丽的父亲就因病与世长辞了。这一家人安稳有序的生活因此骤生波澜,再未平稳——2006年,该房屋被纳入旧房改造范围,李秀丽等人基于身份关系,均有了主张产权置换的权利。由此,各个继承人因意见不统一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方阿姨为了证明自己可以一人决定新房置换问题,拿出了李秀丽父亲生前写的遗嘱,其中虽有多处勾画涂改,但中心意思是方阿姨一人可以继承原来的房屋。李秀丽和弟弟对此均未表示认可。这期间,有关部门为了推进工作,于2009年决定先预留一套符合李秀丽父亲职级待遇的房屋,供他们临时居住,待他们达成共识、支付全部款项后,再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明。

  但直至2022年,新房的产权问题都悬而未决,90多岁的方阿姨只好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李秀丽姐弟担心自己不能妥当应付成为被告的局面,专程前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洪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了解到方阿姨的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由她继承新房拆迁安置的全部权利。针对这一诉求,冠领律师对案涉遗嘱进行了审查,并向有关部门仔细了解新房安置问题。

  冠领律师发现,遗嘱中,仅部分文字显示老房由方阿姨使用,被横线划掉的部分则明确写明了李秀丽姐弟有权继承两间屋子,用来安身。冠领律师分析,划线部分没有李秀丽父亲的签名确认,现又无其他证据能够佐证该内容是老人本人划去,所以涉及房屋继承的遗嘱内容应为无效,老房的继承事宜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另外,通过与新房产权单位多次沟通、实地走访,冠领律师得到明确信息,即新房为临时住房,李秀丽等人有居住权,但新房无拆迁置换协议,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无交付、继承和上市的问题。所以,方阿姨的诉求并不成立。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就上述观点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同时指出,李秀丽父亲去世之后,其单位补贴了丧葬费、抚恤金。鉴于方阿姨已领取了相关款项,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分配问题应在本案中一并解决。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方阿姨限期向李秀丽姐弟二人各支付7659.23元;驳回方阿姨的其他诉求。

  经过此次诉讼,李秀丽姐弟体验到了冠领律师的专业、负责,他们表示会继续就新房的安置落实问题与方阿姨沟通,如果还是没有结果,则首选冠领律所进行维权。(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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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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