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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房产后被继母起诉,征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析产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4-04-19 14:28: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昝晓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析产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二(委托人)取得一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19.2万元现金及股权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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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乔军旗赠与女儿乔然一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2022年9月,乔军旗去世,乔然的继母袁龙梅称乔军旗生前留下的赠与文书无效,起诉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乔然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应诉后,2024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乔然取得一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产权、19.2万元现金及股权若干。

  1990年2月,乔然的父亲乔军旗与袁龙梅再婚,一家人共同居住生活在乔军旗名下的房屋中。2013年12月,因该房涉及征收,乔军旗与征收部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认购了四套房屋。

  2019年11月,乔军旗因健康状况不佳,担忧自己去世后家人间会因分割遗产发生矛盾,为了避免亲情受损,他手写了一份《文书一》,载明根据儿女孙辈的生活情况,特将名下财产进行分配,从此以后都平安生活,其中乔然分得一处位于丰台区的安置房。随后包括袁龙梅在内的全部家庭成员都在该文书上签了字。

  几天后,乔然代父亲乔军旗写了一份《文书二》,载明分配给她的那套房产,产权归她所有,待房产证办妥后,其他家庭成员应配合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在手续办妥前乔军旗不幸离世,则该房屋作为遗产留给乔然个人所有。

  2022年9月,乔军旗去世。

  此时四套安置房的房产证均未办妥,袁龙梅提出,上述房屋中均使用了她的安置指标及购房指标,且在乔军旗去世前,她尽了较多的扶助义务,故在分配遗产时应给她多分。乔然拿出两份文书表示,全家人就财产问题早已达成分家协议,理应按此办理。袁龙梅则表示这些文书不符合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的形式,仅是乔军旗对财产分割的建议,乔然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不可以作为遗嘱的代书人和见证人,因此上述文书的内容无效。

  双方经多次协商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几个月后,乔然收到一份法院发来的传票,载明袁龙梅已经提起诉讼,要求分割乔军旗的遗产。乔然于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应诉,维护她应得的继承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昝晓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在深入分析安置房权属变动及相关文书后,提出四套安置房的购房款均从拆迁安置款中支付,结合房屋交付后的实际使用情况,能够确认乔军旗、袁龙梅、乔然等家人之间达成了分家协议,即乔然享有丰台区房屋的相关权益。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应诉方案,代理乔然出庭发表答辩意见指出:

  四套安置房屋属于乔军旗名下房屋补偿款购买取得,而被征收房屋是乔军旗与袁龙梅结婚之前取得,因此安置房属于乔军旗的婚前财产,他有权自行处置四套房屋。2019年11月,乔军旗通过乔然代书的方式,将丰台区房屋赠与她,袁龙梅也签字表示同意,且该房屋现由乔然居住使用,因此乔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不受他人影响。至于乔军旗名下的股权、存款等遗产,应由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分割。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乔然取得一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产权、19.2万元现金及股权若干。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乔军旗的遗愿得到尊重及履行,切实保障了乔然的继承权益。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遇继承相关法律问题,不知该如何处理时,一定要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早日消弭纠纷,避免家人失和。(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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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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