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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5:01: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11月,居住在安徽省六安市某村的李春玲被丈夫刘德起诉离婚,同时要求她就“出轨”过错赔偿3万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李春玲委托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应诉。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1月,法院判决准予刘德与李春玲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刘德其他诉讼请求。
1992年5月,李春玲与丈夫刘德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共同生活在刘家的自建房中。因两人婚前彼此了解不多,感情并不深厚,婚后在日常生活中也因交流不畅,缺乏方式方法,导致双方不断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矛盾渐生,夫妻感情越发疏远。
2018年9月,刘德发现李春玲在门外与另外一名男子谈笑,不禁怒火中烧,咒骂妻子对婚姻不忠,只知道“在外面厮混”。李春玲面对丈夫无厘头的指责不愿忍气吞声,当场便呛声了回去。两人大吵一架后选择了分居。
2021年3月,刘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春玲离婚。李春玲从儿子口中知晓,刘德正准备在合肥市买房,之所以提出离婚,是不想这套房子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李春玲便向刘德挑明提出: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两人在村里居住的房屋及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刘德并不乐意,随后便撤回了起诉。
到了2023年11月,刘德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并提出正是由于李春玲与其他男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这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要求判令李春玲因其过错行为向他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李春玲对这段婚姻并无维持下去的执念,本想顺水推舟同意离婚,但她坚决不愿意背上刘德扣过来的“黑锅”。李春玲本有心反驳,但却不知该怎么组织语言,更不知该从何驳起。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李春玲通过外嫁到上海的女儿联系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陈庆录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调查案情后,发现刘德言之凿凿指责李春玲“出轨”的证据,皆非原始载体记录,多是其他人在聊天过程中的捕风捉影、牵强附会。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李春玲出庭发表答辩意见,提出:
首先,刘德要求离婚,李春玲亦同意离婚,本案符合离婚的情形。
其次,位于安徽六安某村的房屋,系双方婚后翻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予以分割。
最后,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刘德未提供任何李春玲存在过错的有效证据,他要求李春玲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准予刘德与李春玲离婚,村中房屋中东边一上一下楼房、东边一间小房、院内东边一间厨房归李春玲所有,驳回刘德其他诉讼请求。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李春玲顺利解除了这段不幸福的婚姻,同时避免被刘德“诬告”,维护了她的名誉。(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