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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10:50: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安国律师、石立莹律师代理的北京房山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此前某案件的执行案款其中47万元归原告(委托人)所有。这一数额比委托人最开始主张的10万元高出37万。
田明轩的儿子田壮于2018年7月不幸因交通事故去世。死亡赔偿金赔付到位后,已经与田明轩离婚的前妻程荫却拒绝田明轩参与分割。田明轩多次协商不成,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金中的47万元归田明轩所有。
田明轩与程荫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生人,婚后育有一子田壮。在田壮年纪尚小的时候,田明轩因与程荫夫妻感情破裂选择了离婚,此后田壮由母亲程荫抚养长大。田壮结婚后,也一直与妻子一起奉养母亲。
2018年7月,田壮在乘坐公交车时,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意外去世。程荫与田壮妻子悲痛万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交车公司进行赔偿。2020年9月,法院经审理后,就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公交车公司与保险公司共计支付程荫两人赔偿金153.7万元。程荫两人随后领取了该款项。
田明轩得知儿子的死讯同样无法接受,就在他准备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时候,发现程荫已就本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因此田明轩旁听了诉讼,并得知了法院的判决结果。
上述案件审结后,田明轩联系程荫,表示他作为田壮的父亲,同样有权利分割赔偿金,但考虑到田壮已经结婚,且多年来一直随母亲生活,与父亲的感情并不如对母亲和妻子深厚,因此愿意做出让步,只分得其中10万元即可。
程荫当场拒绝了田明轩的请求,表示一分钱都不会分给他。田明轩与她协商多次后始终未能取得一致,见程荫态度坚决不愿沟通,田明轩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安国律师、石立莹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情,认为程荫与田壮在一起生活多年,如果起诉要求分割的话,法官很可能依情理,多分一部分赔偿金给她。田明轩表示他只是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愿意为了照顾程荫的感情与生活做出让步,不主张平均分割赔偿金。
在充分听取了田明轩的意见后,冠领律师代理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愿意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田明轩作为田壮的父亲,有权分割赔偿金,且愿意为顾念程荫与田壮多年的感情做出让步。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53.7万元赔偿金中的47万元归田明轩所有。
在冠领律师的争取下,分到的赔偿金数额大大超出了田明轩的预想。他对冠领律师的办案水平感到非常佩服,多次向冠领律师表达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