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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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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房屋所有权纠纷案被告方胜诉

2023-12-28 09:52: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阎倩律师、李军霞律师代理的北京西城房屋所有权纠纷案,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三原告意图分割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被告四(委托人)的财产权益得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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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北京西城房屋所有权纠纷案胜诉。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原告方分割安置房产权的意图被法院驳回,委托人(被告四)的财产权益得以保全。

  宋波名下拥有一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屋。2000年10月,因当地开展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该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宋波与征收部门签订了《就地安置协议》,约定他可优惠购买一处安置房。

  宋波名下另有其他住房,因他年纪较大,不愿搬家前往西城区居住,而且也没有相应的资金能力,无力购买安置房。于是宋波向子女提出,谁出资购买房屋就归谁所有。宋波的五个子女中大多没有出资能力,唯有五妹宋晓慧考虑到安置房的地理位置较好,筹措资金购买了房屋。

  考虑到宋波工龄较长,而且该房屋属于回迁安置房,因此宋晓慧使用了父亲的工龄,并借用宋波的名义购买了该房屋,登记在宋波名下。此后宋晓慧一直在该房屋内居住。

  宋晓慧的四哥宋光因没有自己的房子,多年来一直跟随父亲宋波居住。2003年7月,宋波去世,此时宋晓慧因母亲尚在,未主张办理西城区安置房过户手续,直到2017年5月母亲去世。

  宋晓慧提出安置房虽仍登记在父亲宋波名下,但按照父母在世时的约定,该房屋应归她所有,希望四个兄姐协助她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大姐、二姐、三哥均表示同意,唯独四哥宋光表示,父亲名下的房屋被征收时,他也是安置人之一,因此该安置房中有部分房产份额应归他所有。

  宋晓慧据理力争,但宋光不为所动,于是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宋光协助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阎倩律师、李军霞律师承办此案。

  不想还没起诉,宋光已经将宋晓慧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对西城区安置房的产权份额。见亲哥哥如此不通情达理,宋晓慧十分寒心,全权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应诉。

  冠领律师向宋晓慧确认案件细节后得知,所谓安置房“登记”在宋波名下的说法,其实是指当年的《购买房屋合同书》由宋波签署,而该房屋实际上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冠领律师据此形成答辩意见,代理宋晓慧出庭应诉。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宋波生前未办理西城区安置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未取得物权,宋光依据《购买房屋合同书》主张其享有房产份额,没有事实依据。

  其次,宋光即便作为被安置人口,其享受也仅是优惠购房资格,与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不等同。根据家庭内部协议,该房屋由宋晓慧出资购得,宋光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益。

  最后,自2000年拆迁,宋光早已知悉西城区安置房由宋晓慧控制使用,至今已超过20年,此前从未提出任何异议,因此,无论他对该房屋享有何种权益,均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了宋光的诉讼请求。

  在冠领律师的严防死守下,宋光意图分割安置房产权的举动没有成功,宋晓慧随后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为后续房屋确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并表示有冠领律师在,她才觉得安心。(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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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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