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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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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助委托人拿回损失6.9万余元

2023-12-21 13:59: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陆文佳律师代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被告应当依法向原告(委托人)返还租押金、支付违约金、赔偿装修损失共计6.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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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2日,上海的白宏康从房东陈佳处租赁了一间位于浦东新区的毛坯房,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了租押金。白宏康在对该房屋装修过程中,遭到第三人阻挠失去了对房屋的占有。因房东陈佳不能给予根本解决办法,白宏康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将其诉上法庭,最终于2023年11月赢得胜诉,拿回了租押金及赔偿金共计6.9万余元。

  2022年11月,白宏康在浦东新区物色到一处毛坯房,很适合装修后作为出租房。联系之下,白宏康通过租房中介找到了该毛坯房的出租人陈佳。随后,陈佳带白宏康看了房,二人达成了租房合意,并约定于11月1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彼时双方应准备齐全各项签合同所需的资料。

  签合同时,白宏康首先向陈佳确认了房屋产权问题,但陈佳并没有拿出房本给白宏康予以确认。在白宏康的追问之下,陈佳表明房本在自己母亲手里,母亲正在车里不方便出来。同时,陈佳出示了自己的独生子女证明以及父亲的死亡证明,表明了自己的继承人身份以及与母亲出租该房屋的共同意愿。白宏康还对陈佳所出示的房屋产权证明上的陌生姓名提出了疑问,陈佳解释道由于父亲去世不久,房屋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所以现在是共有状态,但自己与母亲作为继承人当然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所以白宏康无需担心该房屋的租赁问题。

  在中介再三保证下,将其他资料也确认无误后,白宏康与陈佳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白宏康作为承租人,租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第一年房租及押金共计35100元。2022年11月12日当天,白宏康将首年的租押金向陈佳一次性支付完毕。

  2022年12月10日,陈佳向承租人白宏康交付了房屋钥匙,白宏康开始雇佣工人下场装修。装修工人雇佣、建材购买等都进行得很顺利,半个月的时间,白宏康在该房屋装修中投入了3.5万余元费用后,房屋的硬装基本完成。然而,2022年12月28日,装修工作被一陌生女子叫停,装修工人也因女子的报警被带走。

  原来,前来闹事的人是陈佳的继母,也是该房屋产权共有的另一位当事人。装修被迫停止,白宏康这才知道该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硬装基本完成的房屋被陈佳的继母更换了锁芯,白宏康无法继续进行装修和后续出租工作,而不仅作为出租人的陈佳联系不上,此前再三向白宏康保证的中介方对此事也不能给予明确回复。

  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白宏康多次找到陈佳进行沟通,直到2023年2月,陈佳仍旧没有给到白宏康合理的解决方案。投入大额资金无法回流,后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白宏康对于陈佳隐瞒房屋产权真实情况十分不满。思索过后,白宏康来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冠领律所委派,专业能力突出、办案耐心细致的陆文佳律师承办此案。

  2023年3月接手此案后,冠领律师通过白宏康与陈佳取得联系,希望能就此事有进一步的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沟通过程中,陈佳曾提出可以在白宏康装修结束后以市场价承租,但该处房屋的锁芯被陈佳的继母频繁更换,白宏康始终无法拿到钥匙进行下一步工作,该方案并无实际履行的可能性。

  房屋产权争议始终无法解决,房屋租赁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冠领律师代白宏康向陈佳表明了退还租押金、支付违约金与装修损失的要求,陈佳对此不同意。随后,冠领律师代理白宏康向法院提交了诉状。

  提交诉状后,能够向法庭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诉求成为重点。然而在代理之初,白宏康仅向冠领律师所提供了原始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与陈佳的聊天记录,证据并不充足。冠领律师知道,要想帮助白宏康维权,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由于白宏康长期从事房屋租赁装修等工作,与各个建材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关系,建材费主要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且少有发票凭证。装修工人的工资支付也基本都是现金形式,双方均无交易凭证。基于这一情况,冠领律师向白宏康了解了各个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并与白宏康一道多次奔走以获得证人证言,并拿到了相应的送货单据等作为证明。工人一方,冠领律师一是通过多方获取能够相互印证的证言,二是争取到了两位工人自愿出庭作证。

  2023年9月20日,法院立案受理。庭审中,冠领律师向法官提交了上述证据并表示,陈佳在出租房屋时即以独生子女证、其父亲的死亡证明等构建了其具备房屋处理权的表观,白宏康作为善意租赁人已经尽到了审慎义务。而在2022年12月底白宏康失去对房屋占有时,陈佳已经构成了违约,需要对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此外,针对陈佳所说的待白宏康装修完毕后以市场价回租的处理方案,因该方案不存在履行可能性,不能构成有效补救。即陈佳应当向白宏康退还12月后的租押金,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装修损失。

  冠领律师的意见与所提供的证据、证人证言等均能够相互印证,属于白宏康的合理诉求,法院对此予以认可。2023年11月24日,法院对本案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判令白宏康与陈佳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解除,陈佳向白宏康退还租押金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共计6.9万余元。

  (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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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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