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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10:52:4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0 字体: [ 大 中 小]
前几年,由于各行各业的压力过大,一些地方发生了员工过度疲劳而猝死的事件。有的公司从中吸取教训,诞生了团建文化,即利用员工的下班时间、双休时间,甚至法定节假日组织集体户外运动,强身健体。许多员工叫苦连连,觉得连休息时间也得服从公司安排出游活动,既玩不过瘾也没法好好休息。按理说团建一般都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占用的是员工的休息时间,是不要求员工必须参加的,但很多员工为了在领导和同事面前争取表现的机会违心参加,尤其在有裁员风险的公司中更没有人敢抵制。那么,团建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是否属于工伤呢?今天,周律师就团建的性质作法律解答。
小丽:周律师您好。
周律师: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吗?
小丽:我们公司总是组织团建,我本身加班比较多,真的不太想参加团建活动,每次都很累。我想知道,如果在团建时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
周律师:是否属于工伤,要看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是否有强制性,是否与工作相关,为了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如果公司强制参加,组织团建的目的不仅仅是给予员工福利,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这种类型的团建明显与工作具有一定关联性,应视为工作的延伸,属于工伤范围内。
小丽:具体什么情况才能视为工作的延伸呢?
周律师:可以从团建的目的、性质、是否为单位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员工响应公司的号召参加团建,且公司承担了大部分的活动费用,故团建有别于个人自发外出游玩的行为,应当视为单位行为。集体旅游活动是职工的福利待遇,更是单位加强职工之间的团结和睦,增强职工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是职工工作的延续。因此,员工参加公司团建,无论是否安排在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均应当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延续。
小丽:还有哪些行为可以视为工作的延续?
周律师:法律中有一个工伤种类叫做“视同工伤”。也就是把非工伤造成的伤亡当做工伤对待,工伤原本是指因工作而受的伤,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并非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伤亡,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小丽:我明白了,原来并不只有在工作中和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亡才算工伤,团建中也有可能发生工伤!谢谢周律师!
周律师:不用谢。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C
审核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