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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6:48: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0 字体: [ 大 中 小]
任律师·在线答疑
专业问题简单化
胡先生本期在线提问网友任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胡先生:任律师,您好!我最近驾驶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我想向您请教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
任律师:你好!胡先生,请你详细说明具体的情况。
胡先生:好的。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10月4日,我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沿市区建设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与许先生发生碰撞,我基本无碍,但是许先生受伤了。
任律师:你们当时报警了吗?
胡先生:报了,交警部门认定在这起事故中,我负主要责任,许先生负次要责任。
任律师:许先生受伤严重吗?
胡先生:事故发生后,许先生就被送至医院治疗,医疗单上写的他被诊断为L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住院了33天。
任律师:看来他受伤挺严重的。既然交警部门认定你负主要责任,那么你很有可能需要对许先生进行民事赔偿,如医疗费、住院费等款项。
胡先生:是的,我能理解对方要求我赔偿损失。但是,许先生想要求我赔偿其全部经济的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7万余元。这对我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款项,我想咨询一下:他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任律师:我建议你们先进行协商,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对方坚持走法律程序,也可以通过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赔偿。
胡先生:唉,就是因为我没有购买交强险,许先生认为我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他的全部损失。而我觉得许先生也负事故次要责任,他的损失不应该由我全部承担,而应由两人分担。
任律师:摩托车系机动车,你作为该车的车主,是摩托车的交强险投保义务人。你未履行投保交强险的义务,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许先生决定起诉,且诉请的各项经济损失数额经法院依法核减后未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你就需要对许先生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任律师: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胡先生:交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吗?
任律师:是的,机动车车主购买交强险是法定义务,也是对车主和不特定受害人的财产保护,摩托车属机动车,因此也不例外。所有机动车车主应及时购买交强险,否则发生事故后,车主可能将因小失大而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胡先生: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谢谢!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人:王晨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张冠彬
审核律师: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