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冠领新闻

News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8789-888

哥哥独占老宅导致委托人继承权益落空,冠领律师助力锁定继承份额

2026-08-12 10:42:5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秋,方晓兰带着一份封存14年的遗嘱走进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这份遗嘱是她的父亲在2011年托人打印的,其中载明:方家1号房屋归她,2号房屋归侄子方季涛,3号平顶房归妹妹方晓慧。可如今父亲已离世6年,二哥方仲海却始终霸占着房屋,并称这些房屋都是由他出资建造,理应归他所有。

“我有四个兄弟姐妹,我排老四,三哥早年去世了。父亲健在的时候留下一份遗嘱,把家里自建的三间房分别留给我、小妹(方晓慧)还有大哥(方伯昌)的孩子(方季涛)。因为二哥方仲海不照顾老人,还动手打过老人,所以遗嘱里才没他的份儿他现在不承认这份遗嘱,我们和他协商了不知道多少次,每次都不欢而散。”律所接待室里,方晓兰向律所指派代理此案的马小青律师讲述这些年来的纷争。“现在方仲海不仅占着房屋,还多次在家族聚会中放出话来,让我们别拿什么假遗嘱糊弄他,这房子是他盖的,都归他一个人。可明明不是他出钱盖的,他就是因为没钱才一直赖在这套房子里的。”

图片6.jpg

初步了解案情后,律师对遗嘱及相关材料作了全面梳理。遗嘱上有方晓兰父亲的签名,也有两位见证人签字。但细看之下,问题浮出水面:整份遗嘱仅有一处时间标注,且仅有“16”为手写,其余均为打印体。更关键的是,随附的《见证书》落款日期为2011年4月26日,而遗嘱签署日期却是5月16日见证书比遗嘱“早出生”了20天。两位见证人的谈话笔录亦形成于4月26日。

律师向方晓兰分析:这份遗嘱很可能因不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但方晓兰的核心诉求是结束方仲海独占房屋的局面,无论遗嘱是否有效,只要通过诉讼启动继承程序,各继承人的份额就能依法确定下来,再通过拍卖等方式便可落实继承权益。

于是,律师代理方晓兰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方伯昌、方仲海、方晓慧、方季涛为被告,请求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各继承人继承份额。

庭审中,方仲海提交付款单、劳务费统计单等材料,向法庭说明建房资金全部由他提供。为印证这一说法,他还申请证人林某出庭作证。林某当庭表示,整幢房屋从设计、施工到付款均由方仲海一人承担。同时,方仲海一再要求对打印遗嘱中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其余人未提出意见。

图片2.jpg

冠领律师则从两个层面进行回应:第一,关于房屋出资问题,方仲海只是保管着这些单据,不足以说明全部资金来源,况且方仲海实际上并不具有相应经济能力;另外,根据建房审批资料中记载,案涉房屋产权属于方晓兰父母,而非方仲海,在没有其他书面证据的情形下,仅凭证人证言不得推翻官方权属登记信息。第二,关于遗嘱效力,即使遗嘱存在形式瑕疵,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确认继承份额,方仲海无权将房屋据为己有。

此外,方伯昌表示,若按法定继承处理,其份额均赠与方季涛;冠领律师向法庭说明:方晓兰、方晓慧、方季涛三人已协商确定内部份额比例为40%、20%、40%。

2026年7月13日,经审理,法院认定打印遗嘱无效,无需进行笔迹鉴定;因方仲海未提供充分证据,故对其主张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方晓兰方仲海、方晓慧、方季涛按份共有,其中方晓兰占30%,方仲海占25%,方晓慧占15%,方季涛占30%。

《民法典》对打印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有订立遗嘱的需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遗嘱人意愿落空、引发家庭纠纷。(除冠领律师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段光平


上一篇:哥哥独占老宅导致委托人继承权益落空,冠领律师助力锁定继承份额 下一篇: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案两审两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