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News
400-8789-888
2026-07-30 09:19: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初冬,李涛涛站在北京昌平晴天小区7号楼下,抬头望着205室的窗户,心里五味杂陈。这套回迁房,是继父霍峰生前亲口承诺留给他的,还特意找人代写了遗嘱。可如今,继母孔月和父亲的养女黎怡然,却对遗嘱继承一事提出重重质疑。
故事还要从霍峰说起。他先后历经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期间,收养了女儿黎怡然;之后与李涛涛的母亲李晓惠再婚,李涛涛便跟随母亲一同与霍峰生活;李晓惠去世后,霍峰与孔月相识,并于2013年登记结婚。
而案涉房产,其实是李晓惠生前名下的回迁房。2018年,霍峰与李涛涛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由霍峰继承案涉回迁房,李涛涛放弃房产继承权。随后,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对协议予以确认。2020年11月,霍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房屋为霍峰“单独所有”。

2023年12月17日,霍峰自觉身体状况不佳,特意请来三名好友,立下一份代书遗嘱,明确表示上述房产由李涛涛一人继承,并全程录音录像。两年后,霍峰因病离世。
本以为凭着遗嘱便能顺利继承房产,不料继母孔月和黎怡然见过遗嘱后,竟以“见证人系利害关系人”“代书人未单独签署日期”等为由,拒绝承认遗嘱效力。反复沟通无果,李涛涛向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韩蒙蒙律师代理此案。
接案后,律师反复观看订立遗嘱时的录像画面中,霍峰坐在饭店的大圆桌旁,清晰口述着自己对房产的安排。律师将录像中的口述内容与遗嘱文本详细比对,证实遗嘱的确源自霍峰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律师主动联系那位“身份存疑”的见证人,向其询问当天情形,确认对方描述的细节与录像画面均能对应。综合这些信息,律师认为,这份代书遗嘱虽然存在些许形式瑕疵,但霍峰表述清晰,录像和证人证言足以对遗嘱效力进行补强。据此,律师代理李涛涛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205室房屋及附属地下室归李涛涛所有。
庭审中,孔月提出四重抗辩:见证人苏某曾在霍峰家中居住,两人一同经营商铺,存在利害关系,见证人不适格;部分人员未单独签署日期,形式要件缺失;出具遗嘱时,霍峰正处于化疗期间,视频内其“神神叨叨”,李涛涛不能证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综上,遗嘱无效。黎怡然还认为代书人擅自增删内容,遗嘱并非霍峰真实意思;并称回迁房未完成分割,案涉遗嘱因处分标的不明,不具备可执行性,同时申请法院调取全套拆迁档案。

冠领律师逐项反驳:其一,苏某与霍峰并非亲属关系或其他法定利害关系,见证人身份适格;其二,未单独标注日期仅为轻微瑕疵,录像、签字捺印均能补强遗嘱效力,不存在无效情形;其三,提出异议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但孔月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霍峰当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录像画面中霍峰神志清醒、表达流畅,足以反驳此项质疑;其四,录像记录了霍峰的口述过程,经核对,与遗嘱内容基本一致,且苏某已出庭作证,其证言亦能佐证遗嘱内容真实;最后,不动产权证书明确记载案涉房屋为霍峰单独所有,被告所谓未分割的主张缺乏依据,调档申请亦无必要。
2026年6月23日,法院审理后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案涉房屋及附属地下室由李涛涛继承。
本案中,冠领律师依靠细致的证据梳理、严密的庭审论证,完整还原逝者生前财产处置意愿,帮助委托人顺利实现遗嘱继承诉求。案件办结后,李涛涛专程送来致谢锦旗,以表达对冠领律师的认可。(除冠领律师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