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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3:43: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在工作中受伤、认定工伤被撤销、申请赔偿遇阻,孙先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些倒霉事在60岁这年接连发生。不过,幸而他找到了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这些烦恼才得以解决。
2014年9月,浙江丽水的孙先生入职福建福州美硕公司,担任木板切割工一职。工作期间,他勤勤恳恳,一干就是十个春秋。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5年3月5日傍晚,在公司的车间里,孙先生在搬运木板时不慎摔伤,导致侧股骨颈骨折、头皮血肿伴挫裂伤,这一摔不仅击碎了他身体的健康,也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

伤后,因公司未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孙先生只得自行申请。2025年5月,他向人社局提交申请并顺利拿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本以为尘埃落定,未曾想美硕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上述决定最终被撤销。孙先生再次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普法视频,便向冠领求助,律所经研判指派律师吕钦标、王仕成代理本案。
与孙先生深入沟通案情后,冠领律师梳理了他长达十年的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提出通过诉讼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续申请赔偿的办案思路。
办案期间,美硕公司拿出一份《劳务派遣合同》,主张与孙先生是劳务关系,试图推卸责任。冠领律师认真研究合同内容后指出其致命缺陷:合同无落款日期、无劳动者签字、无实际履行痕迹。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三无”合同根本无法对抗孙先生的实际工作事实。
冠领律师在起诉状中指出,孙先生在美硕公司工作十年,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形。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合同》既无签字也无日期,明显是为了逃避责任而伪造的,对孙先生不产生法律效力。
2026年5月20日,法院受理了本案,并依法开启了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除了阐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外,还争取一同解决后续赔偿问题。律师向美硕公司沟通称,既然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孙先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美硕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理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履行申报义务,导致孙先生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还向公司阐明,若坚持走诉讼程序,不仅面临败诉风险,还需承担高额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一次性解决纠纷,对双方都是不错的选择。
通过冠领律师的释法说理,美硕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被动局面,提出同意调解并当场支付了孙先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伤赔偿等共计30万元。
2026年5月27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此进行了司法确认。
这一结果,不仅让孙先生高效地拿到了真金白银的赔偿,更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为这笔赔偿款加上了法律的保险,确保了执行的强制力。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