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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0:27:2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这房子是我妈和继父赠与我的,产权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凭什么要我过户?”法庭上,20多岁的女子杨燕态度决绝,说出的话更像是一把冰冷的利刃。坐在这场纠纷对面的,是她年过六旬的继父郑善和。看着在房产利益面前竟然如此决绝的继女,这位老人眼中满是失望。
将时间的指针拨回2020年,郑善和在上海市黄浦区的居所迎来征收,获得了一笔高达1053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手握大笔资金的郑善和,想着改善全家人的居住条件,便相中了一套总价735万元的高档公寓。
然而,当时郑善和名下早已有了住房,不具备再行购房的资格。郑善和与再婚老伴杨彩晴及继女杨燕经过商量,达成了一个口头约定:由郑善和全额出资,暂借继女杨燕的名义购买房屋,等郑善和以后具备购房资格了,杨燕再无条件配合过户。

协商过后,郑善和毫不犹豫地将大笔拆迁款投了进去,先后支付了首付款、尾款及装修费,总计付出了近800万元,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税费票据等重要文件均由郑善和保管。
同时,为保障郑善和的权利,双方签订了《民间抵押借款合同》,在房屋上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为郑善和,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装修完成后全家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直至2024年9月,郑善和与杨彩晴发生激烈争吵,母女两人搬出了房屋,生活的平静被打破。继女杨燕和母亲站在了同一阵线,不仅绝口不提当年“借名买房”的承诺,反而一口咬定这套房子是父母对她个人的“自愿赠与”。
眼看自己居住多年的居所就要变成与自己毫无关系的赠与财产,郑善和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李茂生律师代理这起案件。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发现,本案中,被告母女“抱团”坚称房子是“长辈赠与”,而郑善和主张的借名买房事实不存在任何书面协议,局面十分被动。律师详细梳理案情,一遍遍回顾事情经过,通过扎实的证据链还原了“借名”的核心事实,随后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之诉。

庭审中,对方代理律师质问郑善和为何出尔反尔,不承认赠与事实。冠领律师冷静地指出,案涉房屋在产权登记后,设立了一个金额高达500万元的抵押权,而抵押权人正是郑善和。如果这套房子真是长辈心甘情愿、毫无保留的“赠与”,杨燕又怎么可能在产证办下来后,心甘情愿在房屋上给继父设立如此巨额的抵押?这笔抵押的本质,分明是为了保障实际出资人郑善和的产权利益。
冠领律师又拿出厚厚一沓电子汇款凭证与银行账户流水明细。这些资料清晰显示,该房屋的定金、首付款,尤其是2021年4月25日支付给原房主的630万元尾款,资金源头全部来自郑善和领取的拆迁补偿款账户,存取时间与交易环环相扣。而杨燕本人作为刚毕业的留学生,根本没有出资能力。
同时,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以及税费票据,这些重要文件至今都由郑善和亲自保管,杨燕手里甚至没有任何权利凭证。再结合郑善和长期实际居住、装修全额出资的事实,完全符合“借名买房”的行为特征。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结合涉案房屋的出资、权利凭证保管、实际居住使用以及设立抵押权等一系列行为,郑善和借用杨燕名义购买房屋的事实完全成立。
2026年6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杨燕必须在该房屋抵押权涤除后7日内,协助原告郑善和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一纸判决,厘清了房产的权利归属,也为这场纠纷画上了句号。在动辄千万的巨额房产面前,如果没有约束和底线,人性的贪婪往往会跑出理智的牢笼。在这起典型的借名买房纠纷中,冠领律师凭借专业的取证思维和严密的逻辑推理,硬是在没有书面协议的困境里为当事人成功拿回房产。(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