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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1:05:3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0月18日深夜,深圳某夜宵生意火爆,江鹏和朋友就在这里小聚。旁边桌上,崔凯喝了不少酒,吃完站起来就走摊主叫住他结账,他不理,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耍着酒疯。江鹏认识摊主,看不下去被醉汉纠缠,便上前替摊主理论。
谁曾想,崔凯在酒精的作用下,突然暴起抄起一只塑料凳向江鹏砸去。江鹏和朋友不甘示弱,很快将崔凯摁倒在地,对他拳脚相向。等路人将三人拉开时,崔凯脸上、胸口都挂了彩。经法医鉴定,崔凯鼻骨、胸部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一场寻常的夜宵聚会,就这样因为“吃宵夜不给钱”的口角演变成刑事犯罪。

江鹏来自陕西农村,中专学历,常年在深圳工地打工干活,从未有过案底前科。他本以为这次事件只是一次寻常的仗义执言,直到民警的电话打来,他才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的红线,主动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2025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事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江鹏获得取保候审。
但案子程序并未走完,江鹏还面临着即将到来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消息传回家中,江鹏的家属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王亚婧律师受律所指派担任江鹏的辩护人。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系统分析了案情。律师判断:江鹏系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依法应认定为自首;案发时是被害人先持凳砸人,江鹏系被激惹后还手,并非蓄意寻衅;江鹏无前科、认罪态度好,具备争取不起诉的条件。而要真正达成这个目标,还需要先解决被害人的赔偿问题,拿到谅解书。
随后,律师多次与被害人崔凯及其家属沟通,反复协商赔偿金额和方式。起初对方情绪激动,要求较高,律师耐心从中斡旋,一方面向被害人释明江鹏的经济状况和真诚悔罪态度,另一方面引导双方理性解决纠纷。经过多轮谈判,最终在2026年2月,江鹏在律师协助下向被害人赔偿8000元,崔凯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很快,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冠领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系统阐述辩护意见:
第一,江鹏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
第二,江鹏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
第三,江鹏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实际修复;
第四,本案系口角纠纷引发,被害人有过错在先,江鹏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江鹏具有认罪认罚、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2026年,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江鹏不起诉。
本案中,冠领律师锁定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偶犯四个关键点,成功帮助一时犯错的当事人获得了不起诉决定。法律的尺子量得出伤痕轻重,也容得下一时冲动后希望改过自新的年轻人。(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其他人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