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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0:25:2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2月,广州的徐某因多次在超市盗窃食品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接受委托后,律师数次前往超市沟通、多次与办案机关交换意见,并围绕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2026年6月,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依法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5年6月至11月期间,在广州务工的徐某因生活拮据,多次到居住地周边的超市,利用无人查验的空隙,分19次盗走该超市内肉类、蔬菜等食品,用于日常饮食。12月13日,超市盘点发现货品丢失后报警。随后,徐某被警方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其家属紧急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吴微微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查阅案卷并会见当事人。经研判,律师认为:徐某首次接受警方讯问时,即积极配合查明案情,自愿认罪认罚;另外涉案金额为6300余元,但其中4200余元的物品因达不到价格认定要求,故未作物价鉴定,可认定的盗窃数额仅2000余元,整体犯罪情节较轻。综合考虑后,律师决定将取得被害方谅解作为本阶段辩护工作的重点。
为此,律师多次自行前往涉案超市,与店方反复沟通,说明徐某的家庭处境,代其表达真诚的歉意,并就赔偿方案进行了多轮协商。在律师的努力协调下,徐某获得店方谅解,这为徐某争取不起诉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将工作重心转向与检察机关的对接。律师围绕“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等核心问题与承办检察官充分交换意见。同时,律师结合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赔偿并获被害人谅解等多项从宽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书。律师指出,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2026年6月29日,经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