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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二审助委托人拿到赔偿

2026-07-08 10:41: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5月,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上诉人周先生在二审中成功完成司法鉴定,获取医院存在过错、责任同等的鉴定意见,帮助周先生依法拿到医疗、护理等费用。

2023年3月,北京朝阳的周先生因腰椎管狭窄症在蓝天医院(化名)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周先生出现腰痛加剧、长期呃逆、体重下降30斤等症状,先后多次就医无缓解。周先生认为医院存在误诊、未行保守治疗直接手术、手术导致新症状等过错,遂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自己医药费等。

一审过程中,法院先后委托的两家鉴定机构均以案件疑难复杂、超出能力范围为由不予受理,法院遂以举证不能为由驳回了周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周先生不服,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焦培艳、实习律师李婷代理自己提起上诉。

二审中,冠领律师研究一审败诉原因后转换代理思路,仅要求鉴定本案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后二审法院依法委托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定:蓝天医院存在治疗方案选择谨慎注意不够、告知不够充分等过错,与周先生病程延长、增加痛苦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律师据此主张医院应按50%比例赔偿合理损失。

审理过程中,蓝天医院方称周先生的第二次住院费用不应赔偿,冠领律师强调两次住院具有连续性,且鉴定意见明确应“以实际医疗费用支出”计算损害后果,第二次住院费用应予支持。关于医院不愿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抗辩,冠领律师指出周先生因医院的诊疗行为导致病程延长、增加痛苦,其因此产生了一定的精神损害,精神抚慰金应予支持。

最终,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蓝天医院支付周先生医疗费、护理费等。

医疗纠纷中,由于专业性强,受害者的损失很大程度上依赖鉴定结果,而能否顺利申请鉴定对案件发展至关重要。本案中,冠领律师灵活变通,帮助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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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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