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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0:44: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7月,徐丽桦在北京昌平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离世。冠领律师代理徐丽桦的四名子女提起诉讼,锁定肇事司机与车籍单位的连带责任,精准计算索赔金额。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及侵权方连带赔偿四位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66万余元。
2025年7月10日,周岩帅驾驶登记在某租赁公司名下的货车,在道路交叉口将通过人行横道的徐丽桦撞倒并碾轧,致徐丽桦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周岩帅负事故全部责任,徐丽桦无责。徐丽桦膝下的四名子女为追索赔偿,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周岩帅与租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梅律师、顾小兰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庭审中,租赁公司当庭出示一份《转让协议》,辩称车辆早已卖给周岩帅,事故与本公司无关。
冠领律师查验了车辆登记与营运资质,向法庭指出:肇事货车至今仍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亦登记在该公司名下,且车辆实际用于建筑垃圾运输等营运活动,符合“以被挂靠人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法律特征。根据《民法典》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公司与周岩帅之间的内部免责约定,依法不得对抗受害人家属。
同时,冠领律师系统整理了死亡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及亲属关系证明,将各项赔偿项目计算依据一一呈堂,获得了法庭的认可。
2026年5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8万余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47万余元;周岩帅与租赁公司对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负连带责任,合计约66万元。
本案中,冠领律师通过查验车辆登记与营运资质锁定挂靠事实,成功将被挂靠企业拉入责任主体范围,为受害人家属争取到了保险足额赔付基础上的执行双重保障,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维护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