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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州房屋转让纠纷案,精准抗辩驳回转租人10万索赔,助委托人拿回房屋经营业务

2026-06-22 11:29:5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2月,法院对广州市一起房屋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作出判决。转租人谭建起诉要求承租人周达、周小勇二人支付18.3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周达二人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应诉。冠领律师精准抓住案件核心,代理二人提起反诉,获得法院判决周达、周小勇仅需支付8.3万元转让款,并为二人争取到谭建移交租客押金及预存电费的权益,使交易回归正轨。

谭建在早年间曾与案外人签订《房屋承包合同》,租赁了案外人的房屋,用于经营出租业务。2024年12月,谭建与周达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这处房屋全部转租给周达,由周达经营房屋的出租业务。周达与合伙人周小勇很快支付了定金及部分转让款,合计11.9万元。但谭建却一直未完全移交租客押金、电费管理系统,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谭建起诉要求周达和周小勇支付剩余18.3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周达、周小勇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委托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李峰莉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发现,谭建在签订转让协议后,并未按约定完整移交房屋经营业务,构成履行瑕疵。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周达和周小勇提起了反诉申请,请求法院判令谭建及时移交房屋经营业务。

庭审中,针对谭建主张的18.35万元,律师指出,其中包含一笔10万元的关键款项谭建此前向原房东缴纳的承租押金。谭建声称该10万元“已打包转让给周达、周小勇”,要求二人承担。但律师调查发现,周达、周小勇已另行向原房东缴纳了10万元新押金,而谭建实际上早已从原房东处收回了这笔钱。谭建已经拿回了自己的10万元,却还要周达、周小勇再付一遍,这等于让二人为同一笔钱买单两次,不应获得支持。

律师强调,周达二人在与谭建签订协议后,及时支付了定金与转让款,但谭建却未及时移交租客押金及预存电费,以致双方产生矛盾,谭建应及时移交房屋经营业务。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2月12日,法院判决:周达、周小勇向谭建支付剩余转让费83000元(谭建诉请183500元,扣除谭建已收回的10万元押金及500元未移交定金);谭建向周达、周小勇移交租客押金59850元及预存电费4153.88元。

本案中,冠领通过合同条款与交易细节的精细解读,成功为周达、周小勇排除了10万元承租押金,并为两人拿回了租客押金和预存电费,维护了委托人在商业转让纠纷中的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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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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