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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1:11: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2月,广州市居民胡女士收到一审判决:法院以“被告不同意离婚”“夫妻因琐事争执属普遍现象”为由,判决不准予胡女士与齐某离婚。胡女士继续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诉事宜。冠领律师介入后,围绕原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错误,为胡女士争取到发回重审的机会。
2018年12月,胡女士与齐某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齐某频繁以侮辱性言语对胡女士进行精神施压,并多次实施暴力行为。身心俱疲的胡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于是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孙亮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了解案情后,先耗时整理胡女士带来的数十份录音记录、齐某承诺不再家暴的《保证书》等材料,随后代理胡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项。
按照离婚案件调解前置的规定,一审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齐某表示同意离婚,与胡女士的该项诉求达成一致。然而,一审法院却以“被告不同意离婚”及“夫妻因琐事争执系普遍现象”为由,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准予双方离婚。
胡女士不接受这个结果,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理上诉事宜。律师研判案卷后,迅速锁定一审法院两项疏漏:其一,双方已在调解中达成解除婚姻的合意,一审法院对此关键证据视而不见,属严重审查不明;其二,现有证据充分表明齐某对胡女士长期实施精神暴力,完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情形,一审法院以“琐事”定性,明显偏离客观事实且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中,冠领律师围绕上述观点,结合事实与证据强调:法律保护婚姻,但不保护名存实亡、充满暴力和痛苦的婚姻外壳,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
2026年4月16日,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胡女士与齐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应当准予离婚。但因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抚养权问题尚未经一审法院审理,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