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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0:50: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在成都一起投资额高达数千万元的融资对赌纠纷中,冠领律所自一审起全程代理投资方,面对债务方配偶“未参与经营、纯属个人债务”的上诉,冠领律师凭借专业的诉讼策略成功稳住两审胜局,确认案涉回购款及利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投资人后续实现债权扫清了关键法律障碍。
数年前,上海两家投资公司共同对四川某公司进行了投资。因目标公司未达业绩目标,触发回购条款,经仲裁裁决,由四川公司原股东个人承担巨额回购款。然而,裁决生效后,面临“向谁要钱”的难题,投资公司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笔债务属于两名原股东与其各自配偶薛香云、李洁的夫妻共同债务,由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律师熊月琦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庭审中,薛香云辩称自己只是已被注销的“前公司”股东,与接受投资的“新公司”无关;李洁则辩称,其银行卡虽长期有巨额资金进出,但只是“借给公司用”,自己毫不知情。
面对这些看似有理的抗辩,冠领律师指出,新老公司业务一脉相承,薛香云作为老公司持股30%的股东及监事,对以新公司为主体融资的经营决策是明知且参与的,属于夫妻共同经营。而对于李洁,律师通过其个人银行卡在长达数年间持续收取公司数千万元营业款、并存在支付大额个人保险费等明显非公司用途转账的记录,有力驳斥了其“单纯出借银行卡”的说法,证明其深度参与了公司财务运作,构成共同经营。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支持了投资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案涉金钱给付债务系原股东与配偶的夫妻共同债务,薛香云与李洁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薛香云与李洁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中,冠领律师进一步巩固证据,向法庭补充提交了债务方配偶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自认为公司“副经理”、“共同经营”者的申请表等关键证据,并与原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强化了其“共同生产经营者”的身份认定。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2026年4月15日,成都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的胜利,是冠领律师“穿透复杂交易,锁定核心责任”能力的集中展现。律师直击“经营实质”与“财产混同”的法律内核,成功将数百万的商事债务与债务人家庭财产绑定,为委托人后续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回款项铺平了道路。(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