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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4:44: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商事交易中,基于信任长期供货却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一旦对方赖账并以“无签收凭证”为由抗辩,供应商该如何破局?2026年1月23日,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五鑫公司(化名)成功凭借微信对账记录锁定欠款,追回16万元货款及利息。

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期间,五鑫公司根据周先生的指示,持续向其指定地点供应建材及装饰材料,累计供货金额达80万余元。由于双方系长期合作,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且部分送货清单缺乏周先生本人的有效签收。
陆续支付部分款项后,周先生却对剩余的16万元尾款迟迟不予结清。无奈之下,五鑫公司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冠领律师丘雅莹、王一帆接受指派代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周先生辩解称,原告所提供的销售清单并无有效的签收凭证,导致欠款的事实模糊、金额不明确,从而对最终的欠款数额提出疑问;同时,他认为双方属于滚动式结算,未曾约定清晰的付款期限以及逾期利息,且利息的计算标准缺乏支撑依据。
对此,冠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双方关键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律师指出:2024年7月,原告方工作人员曾通过微信向周先生发送了一份详细的欠款明细,清楚标明总计欠款金额为18万余元;之后,周先生自行转账2.4万元,并在原告回应“剩余款项16万元”时未表示任何反对,还主动提议“当面商讨”。这一连串行为已形成对剩余欠款金额的确认与自认。
尽管双方并未约定付款期限及利息,但因周先生拒绝支付相关款项,造成五鑫公司资金占用损失,因此周先生应当承担相应的利息支付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无书面合同且部分送货单无签收的情况下,冠领律师提交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足以证实被告欠付货款16万元的事实。2026年1月23日,法院判决:被告周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6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撰写人:杜璐璐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