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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1:37:5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离婚18年后,年逾古稀的李大爷被前妻陈大妈诉至北京丰台法院,要求解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将登记在李大爷名下的一套房屋及一辆京牌车判归自己所有。冠领律师代理李大爷应诉,凭借扎实的法律分析与出色的法庭答辩,成功帮助李大爷守住了房产。

2007年,李大爷与陈大妈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二人共有的、位于丰台区的房屋归李大爷所有,李大爷需向陈大妈支付40万元折价款,该款项待另一套房屋拆迁后一次性付清;在款项付清前,陈大妈可继续在丰台区的房屋居住。
然而2025年初,陈大妈以李大爷隐瞒婚外情并转移财产、协议显失公平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关于丰台区房屋的分割条款,并请求法院将该房屋及李大爷名下的一辆汽车判归其所有。
面对诉讼的压力,年逾古稀的李大爷经多方咨询后,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王彪律师代理此案。
审阅诉状后,律师第一时间与李大爷确认《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并深入分析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律师认为,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李大爷不付款不构成违约。
针对陈大妈提出的“婚内过错”等主张,律师在庭审中精准回击,指出这并非法定的导致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事由,且对方未能举证,其要求变更产权归属无法律依据。整个审理过程中,律师的辩论策略清晰而坚定:坚决维护协议的严肃性与法律约束力,驳斥对方以“情势变更”或“显失公平”为由推翻18年前约定的诉求,强调双方均应恪守契约精神。另外,考虑到案涉车辆系由儿子出资购买并由母子二人实际使用,李大爷表示愿意配合其办理过户手续。
2025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定《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驳回了陈大妈解除协议并取得房屋产权的诉讼请求,仅就一辆双方均无争议的车辆归属作出了处理。
此案的结果,不仅使李大爷保住了房产,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法律对既定契约的保护与坚守。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