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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6-06-11 13:46:5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福建泉州的臧先生与同乡牛某曾为同事。当时,身在深圳的两人相互照顾,关系很是要好。2014年1月,牛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臧先生开口借款,生性耿直的臧先生没有犹豫,陆续向他转了9.8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利息每个月2000元,半年内还清。然而,十几个“半年”过去了,臧先生没有收到一分还款。

2018年,臧先生通过微信向牛某讨要借款,对方承诺年底一定给臧先生一个交代。臧先生出于信任,又开始了新的等待与催款。然而,直到2025年4月,对方还是分毫未还。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臧先生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刘馨港律师代理自己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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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首先指导臧先生收集并固定了2014年的银行转账凭证,确认了款项的实际流向。接着,律师重点攻克了“口头约定”与“诉讼时效”两大难点。针对仅有借条但未明确体现利息和还款期限的情况,律师协助臧先生整理出从2018年至2023年期间所有催款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他一直在主张债权,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此外,律师还核算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资金占用利息。在冠领律师的精心准备下,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锁链,详细地展示了案件全貌。

审理过程中,牛某既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提交任何书面的答辩状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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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冠领律师紧扣“证据链”与“诚信原则”指出,臧先生提交的《借条》、银行转账记录以及长达数年的微信催款记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

针对牛某长期拖欠款项的行为,律师强调,虽然双方未书面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借款人应当在出借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律师主张,本案应当以臧先生首次明确催款的次日,即2018年7月23日作为计算资金占用利息的起始点。

2026年3月19日,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牛某限期偿还臧先生借款本金9.8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冠领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委托人跨越了十二年的时光鸿沟,最终让正义得以实现。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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