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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担任广州走私废物罪案二审辩护人,上诉人被改判降低1年刑期并减少罚金

2026-07-21 11:29: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齐某走私废物罪作出改判。2025年,齐某因走私进口废塑料3785.16吨,被判决犯走私废物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罚金25万元。冠领律师代理其上诉,论证一审对自首、从犯等法定从宽情节未充分体现、量刑偏重。最终省高院改判齐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降至5万元。

齐某在广州从事海外贸易工作。2015年至2017年间,齐某在未取得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他人以“包税包证”方式走私进口废塑料3785.16吨。2025年6月,齐某主动从境外回国自首,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一审被认定构成走私废物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虽认定从犯、自首、退赃情节,但仍判处实刑3年及25万罚金。面对长达3年的有期徒刑齐某联系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沈宏梅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其提起上诉。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对卷宗进行了细致复盘。律师认为,一审虽认定了从犯、自首、退赃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但在具体量刑时未能充分平衡犯罪情节与社会危害性,尤其是齐某系受雇参与、未实际控制货源与资金、主动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再犯可能性极低。

二审中,冠领律师着重论证了对比同期类案及关联案件量刑均衡性的问题,指出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有自首、退赃情节,结合其主动回国投案等具体情况,依法应减轻处罚,一审对其自首等情节未予充分体现,应予调整。律师强调在法定减轻情节齐备的情况下,应进一步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当调低实刑刑期与罚金数额,避免罪责刑不相适应。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2026年4月16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定罪部分及没收违法所得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齐某犯走私废物罪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这份改判文书下达时,齐某已在看守所度过半载时光,虽然仍需继续服刑,但缩短了一年的刑期,并下调了20万的罚金,从对其个人与家庭的经济压力与心理负担而言,无疑是实质性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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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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